
房地產稅立法暫緩,可減輕個人稅負
日前,《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下稱《規劃》)對外公布。在財稅領域,《規劃》明確,增值稅法、消費稅法、關稅法等將在本屆人大常委會任期內提請審議;而備受關注的房地產稅立法和個人所得稅法修訂并未出現在本次立法規劃中。
多位財稅領域專家接受證券時報記者采訪時指出,《規劃》明確加快增值稅、消費稅、關稅立法,相關流程有望在本屆人大常委會任期內通過。暫緩房地產稅立法,則更多考慮到國內經濟形勢,此時出臺任何增負措施都要格外謹慎;但長遠看,上述稅種立法方向沒有改變,或將在條件成熟時穩步推進。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專項附加扣除的調整不需要修法,后續仍存在通過專項附加扣除擴圍、提高標準等手段,進一步降低居民稅收負擔的可能。
降低個人稅負仍有加碼可能
個人所得稅直接影響到居民收入,相關法律修訂備受關注。上一輪個人所得稅法修訂于2018年通過人大審議,將個稅起征點提高至5000元/月;引入子女教育、贍養老人、住房貸款利息等專項附加扣除;并首次將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等四項分類所得,統一合并為綜合所得,采用統一的7檔超額累進稅率。
此后,財政部又多次提出,適時推進個人所得稅改革修法,合理擴大納入綜合征稅的所得范圍,完善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優化稅率結構等。
“個人所得稅法修訂未出現在《規劃》中,也意味著短期內相關稅制和稅率可能不會調整。”中央財經大學財政稅務學院副教授孫鯤鵬向記者指出。
長期來看,通過建立現代稅收制度、增強個稅調節收入分配作用仍是個人所得稅改革的重要方向,在條件成熟時相關修法工作或將穩步推進。
房地產稅立法暫緩
今年年初,財政部原部長樓繼偉發表題為《新時代中國財政體系改革和未來展望》的文章指出,房地產稅是最適合作為地方稅的稅種,在經濟轉為正常增長后應盡快開展試點。一時間關于“房地產稅要開征了”的討論甚囂塵上。
2013年,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首次提出加快房地產稅立法并適時推進改革。在《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中,房地產稅法被納入第一類項目,屬于條件比較成熟、任期內擬提請審議的法律草案。但在十三屆人大常委會任期內,房地產稅法未能提請審議,而在本次的立法規劃中,甚至未再提及房地產稅。
田志偉則認為,即便后續適時推動房地產稅立法,也要注重征稅的方式方法和技巧??梢钥紤]從增量部分試點房地產稅,而不是一步到位地對存量市場進行改革?!叭缦葘π沦徺I的一手住房開征房地產稅;此后對過戶交易的二手住房開征房地產稅;對存量住房則免稅。以此減少房地產稅對市場的沖擊,最終通過時間的積累逐步解決房地產稅問題?!彼e例指出。
增值稅、消費稅等立法進程加快增值稅法、消費稅法、關稅法三大稅種,在《規劃》中被列入第一類項目。
孫鯤鵬表示,這意味著相關稅種的立法準備工作已經較為充分,在本屆人大常委會任期內有望通過。其中,增值稅法草案二次審議稿目前正公開征求意見,后續不排除根據反饋再次進行修改,但總體而言增值稅法短期內出臺具有較強現實可能性。
消費稅法方面,消費稅暫行條例于1993年發布實施,此后經歷多次修訂與改革,“消費稅暫行條例經過近30年的實踐,已經具備了從條例上升為法律的成熟條件?!崩钊终J為。
李戎指出,稅收立法是一個慎重緩慢的過程,特別是對較大的稅種而言,更需要穩健推進。一般來說,從審議到立法需要數年時間,增值稅法、消費稅法和關稅法預計今年內不會出臺。同時,上述三大稅種立法基本是平移稅制,對我國經濟運行不會產生重大影響。
同時,預算法修訂被納入《規劃》的第二類項目,即需要抓緊工作、條件成熟時提請審議的法律草案。李戎表示,健全現代預算制度是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必經之路。目前來看,在全口徑預算管理、預算績效協同管理和防范化解財政風險等方面還存在一定的改革空間。
此外,《規劃》將規范非稅收入、政府債務、轉移支付等財政稅收制度等納入第三類項目,即立法條件尚不完全具備、需要繼續研究論證的立法項目。
轉自:頂端新聞